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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

来源:服务部 发布时间:2019-05-08 14:13:18 浏览次数: 【字体:


苏州市教育局

 


苏教安函〔2019〕21号

 

关于继续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教育局(教体文旅委),各直属(代管)学校(单位),各在苏高校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为切实提高全市教育系统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度和满意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更好的迎接中央、省督导组的督导,我市教育系统将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根据《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苏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专项斗争始终常态长效管理,2019年4月至6月进行集中宣传。

二、任务分工

(一)中小校(幼儿园)(单位):学校利用国旗下讲话、班主任利用安全教育平台、班会课加强对师生宣传教育,学校要利用各类平台、微信、短信、QQ群等渠道,向家长发送扫黑除恶公益短信。举办有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题班会,制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墙报或宣传栏等。在学校(单位)主要出入口、重点地区发挥大型LED电子显示屏的作用,滚动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公告和宣传标语。

(二)各在苏高校及其他职业院校:对在校学生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单位对外窗口等各种宣传资源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适当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阵地。

 (三)各教育机构:对培训学生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宣传。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单位对外窗口等各种宣传资源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张贴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

三、材料报送

(一)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的最后一天报送本季度的宣传工作量统计表格(见附件)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直属(代管)学校(单位)将统计表格报送市教育局保卫处(联系电话:65226155,邮箱:1269361561@qq.com),各在苏高校同时报市教育局高职教处(联系电话:65151157,邮箱:65221203@163.com)和市教育局保卫处。

(三)各教育机构宣传工作由各地教育部门通知,各地教育部门把汇总的宣传工作量上报市教育局民社处(联系电话:65223586,邮箱:sjyjmsc@126.com)和市教育局保卫处。

   

    附件:苏州市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量统计表

    苏州市教育局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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